臺北市立中正高中校長江惠真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將課程的決定權下放至學校層級,學校可以學校為中心發展本位課程。在學校本位課程發展之歷程中,倡導的是全員參與、由下而上、草根式的課程發展,視教師為課程的研究者、發展者、詮釋者與實施者,更是課程決策歷程的主要參與者。課程決策歷程包含需求評估、願景及目標訂定、課程架構規劃、課程內容及活動發展、學習評量及輔導機制規劃、課程評鑑及回饋機制規劃等,而這樣的歷程既是系列性的工作更是有相互關聯性的影響,因此,學校需要有一個系統化的規劃來進行課程發展計畫。
課程發展計畫是學校發展本位課程時的系統化的規劃包含學校課程發展計畫擬定、課程發展的資源及需求評估工作、校訂課程發展工作、課程地圖建構、課程計畫宣導、課程實施、學生學習評量與輔導、研擬課程實施的配套措施、課程評鑑等,以完成學校本位課程之發展及實施的歷程。
在實務上,課程評鑑是一個容易被忽視卻相當重要的工作,因為我們在實施課程時通常會花很多心力在研發課程而忽略課程的效能,或是誤認為課程的效能及在學生定期評量之量化分數,尤其過去多數教學工作者仍抱持著傳統的課程發展技術典範,而未能轉向重視理解課程(understanding curriculum)的典範,並且在課程實施時教師採忠實觀認為自己是課程的執行者,認為不可改變課程原貌,因此以後設視角所做的課程評鑑工作便成為額外或是容易忽略的事情。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將課程的決定權下放至學校層級,學校在發展本位課程時須充分考量學校條件、社區特性、家長期望、學生需要等相關因素之後,結合全體教師和社區資源等,規劃出來的學校本位課程計畫,是學校發展與實施課程的重要依據,因此,課程並不是外來的、專家決定的,課程應該是經由實施脈絡調適的,除了部定課程以外,校訂課程甚至是部定課程的實施內涵都是因各種脈絡因素而產生意義的,是師生共同建構的經驗,因此課程計畫發展與研擬不能減少課程理解的步驟,那也就是學校在發展本位課程時須將課程評鑑視為一種自我檢視的必要流程也是課程發展方向及內涵的依據,尤其,各個學程在人才培育的功能及角色上如何整合及區別以符應學校課程願景及目標,更需要評鑑機制協助檢視與修正,其歷程可以下圖做為說明。
而課程評鑑在實務上應該如何進行呢?筆者認為課程評鑑的實施應該將課程發展的完整歷程皆納入評鑑範疇,不能只重視課程實施的意見蒐集,因為從上述說明我們已理解到課程發展計畫是學校發展本位課程時的系統化的規劃,許多課程評估或是資源支持等工作是影響課程發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不可不重視。
依據事先檢視、全面參與、品質承諾、需求滿足、資源管理、永續改進六項原則規劃課程,其歷程及重要階段性工作可以圖2說明。
若綜合圖1及圖2之歷程,課程評鑑大致可以依據課程計畫發展之工作分為:
課程評鑑之餘課程發展有如一種後設評估,其重要性在課程本位化需求越強時,其重要性即越重要,是對於課程發展的自我檢視及負責歷程,不可免除於學校本位課程發展計畫之外!